审计处职责
一、负责拟定或修订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,监督、检查、反馈学校各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二、负责学校和所属单位(部门)财务预算决算、财务收支、科研经费使用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。
三、负责基建、维修工程的概预算审计工作;负责基建经费使用、招标文件、基建、维修等工程结算的审计工作。
四、对大型设备购置和大额支出进行审计。
五、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对内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。
六、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的审计工作。
七、负责督促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;
八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或委办的其他事项。
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
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组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工作方针政策,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;负责本处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增强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观念,加强审计队伍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二、主持本处全面工作,加强与上级和本校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。
三、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、目标及重点工作,并检查制度执行和计划完成情况。
四、主持召开处务会议,传达上级有关指示,安排布置工作,研究决定重大问题。
五、组织实施财务收支、预算执行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、基建修缮工程、物资采购、产业管理等各项审计,开展专项审计调查,检查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。
六、审定审计项目,审核、签发审计报告、审计意见书、审计建议、审计处理决定以及各项上报材料。
七、加强审计法规宣传,开展审计理论研究。
八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
在处长领导下,按照职责分工,抓好分管的财务审计、工程审计等工作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、财经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加强业务知识学习,提高思想政治水平、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二、参加处务会,提出工作建议,讨论研究本处重大问题,督促检查分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。
三、参与制订完善学校内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处内管理制度,协助处长做好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。
四、按照审计工作分工,具体开展财务收支、预算执行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、基建修缮工程、物资采购、科研经费管理、产业管理等相应事项的审计,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审计人员依法依规审计。
五、做好审计沟通和审计协调工作,为各单位提供审计咨询服务。
六、协助处长做好处内日常管理工作。
七、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
在处长和副处长领导下,按照职责分工,抓好分管的财务审计、工程审计等工作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审核审计报告初稿及审计底稿,会审审计报告初稿及反馈意见,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结论。
二、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审计。
三、依据上级部门审计计划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审计。
四、对学校各部门各项财政财务收入、支出、分配开展审计工作。
五、对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实施财务收支审计。
六、对各类科研经费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。
七、依据学校组织部门委托,开展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。
八、组织实施基建、修缮项目招标控制价审计工作,组织实施基建、修缮项目招投标、施工过程及工程结算的审计工作。
九、组织实施物资设备采购审计。
十、开展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十一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开展绩效审计。
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
在处长和副处长领导下,按照职责分工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组织学习宣传国家审计法规。
二、修订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相关审计业务制度,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发展规划,制定年度审计计划。
三、报送内审统计报表。
四、建设财务收支审计与基建工程审计两支团队。
五、负责委托审计管理、业务分派。
六、建设校内兼职审计队伍。
七、开展后续审计工作。
八、按照审计档案准则要求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利用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资料,并及时装订建档,按照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做好临时管理,及时移交审计档案资料。
九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工程审计岗位职责
一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和行政法规,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保质保量完成基建审计任务。
二、参与10万元以上非固定总价承包基建、改扩建、维修工程项目招标的监督工作。
三、开展基建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。
四、组织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鉴工作。
五、负责大型基建、改扩建工程预(决)算委托审计前的预审。
六、负责基建、改扩建、修缮、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及验收阶段审查和评价。
七、及时收集基建市场工程造价情况,不定期地深入基建工地察看工程质量情况。
八、对需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大型基建工程,做好材料准备工作,协助被委托单位作好委托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。
九、对固定总价承包工程做好预算审计工作。
十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财务审计岗位职责
一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、政策和行政法规,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、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完成财务收支、财务预决算审计工作任务。
二、根据校领导安排,对学校财务预算、决算、会计报表、会计账簿、记账凭证、原始凭证等进行审计。
三、负责各项教育经费收入、支出及分配的合理性、合法性、效益性的审计工作。
四、负责各项科研课题经费来源、支出、结余的合理性、合法性的审计工作。
五、对各有关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。
六、对大额物资采购、大型设备购置进行审计。
七、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。
八、负责上述业务范围内有关审计工作方案、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,并按规定程序草拟审计报告。
九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